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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金寨县2024年50项民生实事

5月8日,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关于 2024 年实施 50 项民生实事的通知》(金民组〔2024〕1号),经县政府同意,2024 年我县实施 50 项民生实事,具体安排如下:

一、促进就业(3 项)

(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4050 人, “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 60% 。(牵头单 位:县人社局)

(2)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 1500 元/人的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3)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040 人次, 其中岗前培训410 人次,回炉培训 1630 人次,新增家政服 务人员 1510 人。(牵头单位:县科商经信局)

二、社会保障(5 项)

(4)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规范确 定和调整社会救助标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5)立足实际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对 农村敬老院进行功能升级。(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6)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白塔畈项冲 公墓二期扩建、白塔畈大岗公墓外围扩建及提升管理维护水 平。(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7)实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理。(牵头单位: 县人社局)

(8)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12 项)

(9)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 助 44 人次、子女助学 14 人次、 医疗救助 25 人次。(牵头 单位:县总工会)

(10)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 1943 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县残联)

(11)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152 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托养服务不少于 89 人。(牵头单位:县残联)

(12)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 86 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县残联)

(13)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800 户,支持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1 个。(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4)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5)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至 86 元/月。(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6)做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 780 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17)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337 人。(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局)

(18)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全县村(社区)“救急 难”互助社实现建设全覆盖,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 3 万元的启 动资金。(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9)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低收入人 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 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 90% 、75% 、60%的比例给予 救助,实现应救尽救。(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20)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十四五”期间县级基础标准按照年增幅不低 于上年的 5%动态调整,2024 年全县分散和集中养育的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1208 元/月 和 1680 元/月,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四、教育惠民(5 项)

(21)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 65% ;2024 年新增托位 250 个,提供普惠托位 70 个,建设 1 个公办独立托育机构。20% 的幼儿园开设 2-3 岁托班。坚持公益普惠,全面提供幼儿园 延时服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

(2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 数 2.3 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23)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 ,2024 年底实现 200 间教室达标改造。(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24)积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开展困难学生资助;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不少于 33 人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残联)

(25)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县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 0.48 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 3.65 万人左右(其中线上学员 1.105 万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五、卫生健康(3 项)

(26)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 覆盖 22%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27)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 98%和 95%以上。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28)实施农村地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 1.42 万人次宫颈癌、0.8 万人次乳腺癌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六、环境保护(2 项)

(29)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清水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30)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 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七、交通出行(2 项)

(31)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20 公里、安防工程 192 公里、养护工程200 公里。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对沙河乡等具备 3 种以上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实施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32)实施便民停车行动,补划城市停车泊位 6000 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 6000 个。(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八、文体服务(3 项)

(33)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实施补助。(牵头单位:县文旅体育局)

(34)依托“15 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建成郑岭社区、红源社区、早冲社区、红石社区 4 个公共文化空间。(牵头单位:县文旅体育局)

(35)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每个行政村全年安排不少于 1 场演出,全县组织送戏不少于 214 场。(牵头单位:县 文旅体育局)

九、城乡建设(10 项)

(36)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 186 个。(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37)实施风电乡村振兴工程,重点帮扶村集体收益 20 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增加村集体收益。(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38)稳步推进城市危旧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39)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 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 354 套(间)。(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40)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城管局、梅山镇人民政府)

(41)巩固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从根子上解决“难安置”问题。(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2)实施农村供水提升保障工程,新增解决不能 24 小时供水村庄 290 个。(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43)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不断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供电可靠性从 99.931%提高到 99.9503% 。(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44)巩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科商经信局)

(45)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打造 6 个全省示范性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推动我县工会驿站 规范化运行。(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十、公共安全(5 项)

(46)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鼓励城区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47)深入实施放心消费行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8)严打电信网络诈骗,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49)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62 批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50)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 3 家食品小作坊作为“食安名坊”发展对象, 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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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寨县民生办编辑:李心怡 校对:何瀚  复审:方临昕  终审:张英国投荐稿邮箱:jzxxx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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